第38节
作者:求之不得      更新:2024-05-14 13:21      字数:2275
  送到嘴边的调羹,滞了滞,又放下。
  “怎么了?”沈琳见她出神。
  孟云卿就道,无事,只是之前就听三表哥提起过顾昀寒,有些好奇罢了。
  沈琳就笑:“三哥是很喜欢她,京中仕女就属顾昀寒天下无双。”
  明显调侃,孟云卿忍不住摇头,沈修颐哪里至于。
  沈琳又道,反正我不喜欢她,你见过之后便知晓了。
  孟云卿低头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到碗中。
  她没有见过顾昀寒。
  只记得上一世,沿路的亭台楼阁,轻纱幔帐,布置得风流韵致,撩人心扉……
  她实在不愿再想,遂又问道:“婉婉好些了吗?昨日本是要去看她的。”
  沈琳果然应道,小孩子,三两日便好了,只是大夫说将养几日更好,免得伤害才好,又转热寒,小孩子吃不消。
  也是。孟云卿赞同。
  “早些时候,听说我要来西暖阁,还吵着要一道来呢!婉婉很喜欢你,连嫂子都这般说。”
  孟云卿便笑,她是很喜欢沈婉婉。
  “嫂子说,等隔两日她好利索了,再带她来西暖阁。那时候,双胞胎也回来,再带他们一起来。”
  双胞胎?
  孟云卿才恍然想起,沈修颐同她说过的额,世子和世子夫人有一对双胞胎儿子的,比婉婉大些,是老夫人的小金曾孙。
  冯国公想念外孙了,就接了双胞胎去国公府小住,还未回来。
  所以孟云卿还没见过。
  听说两人长得一模一样,老祖宗都分不清楚。
  沈琳就道:“幸亏明日不在,不然再加上顾家那三个小家伙,整个侯府东院都能掀了顶去。”
  明知她说笑,孟云卿也道,热闹些好。
  前一世,她就是过得太冷清了。
  沈琳就笑:“云卿,你同祖母一样,都喜欢热闹。”
  音歌机灵上前:“二小姐,再乘一碗。”
  她碗里空了,音歌才问。
  “好,我在云卿这里多吃些。”
  思凡就也笑起来,“表姑娘这里还能少了您的?”
  “再多乘一碗。”孟云卿就趁火打劫。
  “别别!”沈琳赶紧唤住。
  音歌和思凡就险些笑道岔气。
  孟云卿嘴角微牵。
  前一世,她很少与同旁人走动,连说体己话的人都少有。
  沈琳却不同。
  思及此处,苑里响起脚步声,音歌去看,来得竟是沈琳苑中的小丫鬟。
  “侯爷上朝回来了,要见二小姐,让我来西暖阁看看。”
  父亲?
  沈琳倒是意外,只得起身辞别,“那你好好养着,我回头再来看你。”
  嗯~孟云卿送至暖阁外。
  晌午过后,日头正盛,沈琳不要她再送了,她才折回来。
  娉婷正好收拾完碗筷。
  外头有婆子进来,说是有给表姑娘的信。
  给她的信?
  孟云卿纳闷,她来京中才三两日,熟识又不多……
  音歌递了上来,信封上,字迹刚劲有力,落款是卫同瑞。
  第037章 身世
  卫同瑞给她的信,孟云卿是有些意外。
  但在京中,除了侯府之外,她认识的也只有卫同瑞和韩翕两人。
  韩翕平日里巧舌如簧,终日妹妹长妹妹短,她倒还以为会是韩翕会先捎消息来,没想到却是卫同瑞。
  但无论如何,收到卫同瑞的信,她还是愉快的。
  信竟然罕见得有些长,决然不像卫同瑞平日里的雷利的作风,她端了茶盏,卧在软塌上拆信。
  只读了几行便笑起来。
  原是早前,卫同瑞说起母亲寿辰,向她讨教送什么。
  他和父亲常年军中,心思不如女儿细腻,送的东西不外乎都是金银首饰之类,年复一年,实在了无新意,卫同瑞才想起问她。
  她当时想,将军夫人信佛,是心慈之人,卫同瑞和卫将军又常年戍边,不在身边,应当时常想念。
  不如,送只可爱些的猫咪打发时间?
  猫?卫同瑞当时就惊住。
  虽然京中不乏养猫的贵妇,但军营中的猫就是防鼠屯粮用的。
  猫有灵气,又可以常伴将军夫人左右,将军夫人逗弄猫咪,可以纾解思念之情,送只猫咪就好。
  她如是想。
  卫同瑞就不置可否。
  放在平日,他哪里会想到这类主意。
  什么样的猫咪可爱?他实在想不出。
  彼时她正在学骑马,就摸着马头,道,肥实些的,笨些的,要有一对漂亮的眼睛,和软软的肉垫爪子,最好还有全白色的毛。
  她摸着“日初”。
  他就全然脑补出了一只以马为原型的巨型肥猫。
  ……
  于是犹疑再三,还是托人弄了只敦厚肥实的纯色白猫。
  没想到母亲竟然喜欢得不得了。
  不仅喜欢,还拉着他一道逗猫,弄猫砂。
  他少有陪她。
  母亲其实欢喜。
  后来问起哪位姑娘的主意?他是她生出来的,性子也了然,母亲知晓他想不出来这样的心思。
  他就如实应到,定安侯府的表姑娘,路上遇到,正好一道回京。
  母亲就笑,那要替她好好谢谢孟姑娘。
  他从善如流,便写了这封信来。
  孟云卿莞尔。
  信封里还有一张帖子。
  卫同瑞说,将军夫人特地拟的,邀请她到时候务必来将军府。
  她本来就是要去的,将军夫人有心了。
  她微微起身,唤了音歌取了笔墨纸砚来。
  音歌手脚麻利,不出片刻,东西就在案几上布好。
  她从未见过姑娘写字,也是好奇。
  一边磨墨,一边打量。
  孟云卿提笔,字句简练,大致是说,能尽心意就好,届时一定去。顺便又问了问那只猫的近况,取了什么名字,是公猫还是母猫,有多大了,是否怕生,等等等等……
  总之,她对那只白猫很是好奇。
  总觉得卫同瑞这样的性子,挑出来的猫,会不会特立独行。
  末了,还是不忘问将军夫人好。
  落笔,放在一侧凉了凉。
  等墨迹干了,再放到信封中。
  正巧布了纸笔,想起许久没有动过笔,正好练字。
  她过往就不喜欢练字,加上前一世在平洲,她其实生疏,便写得很慢。
  音歌一边磨墨,一边凑上前看,不由呆住:“姑娘的字,写得真好看……”
  字迹娟秀,绝非朝夕之事,是有几分功底的。
  音歌其实刮目。
  府里要属三公子和二小姐的字写得最好,都是侯爷亲自教授出来的。
  老夫人那里有三公子和二小姐的笔墨,她看得多了,也能断出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