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作者:felsy      更新:2024-05-14 12:45      字数:3966
  他觉得他脸上的表情一定很不能看了,一定很狼狈。
  “……谢谢你。”蓝森低声说。
  他从未如此感到他是被眷顾的。
  “不用道谢啦。”连恰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背,“……是朋友嘛。”
  ——朋友?
  蓝森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出来,最后他把这归结为自己的社交经验缺乏,应着连恰的话点了点头。
  如果连恰是这么认为的,那么应该就是这样,不会错的。
  他们又头碰头地研究了一会儿这张一分为二的问题表,大多数时间是连恰在提问,蓝森回答,然后连恰再和他商量有没有解决办法或是防范措施,最后把那些看起来甚至有点滑稽的答案写下来。
  “所以你看,蓝森先生!”连恰大功告成地举起了那页纸,递到他眼前,“全部的问题和烦恼,只要去超市再买一个玻璃碗,就会解决啦!”
  这么说其实不太准确,蓝森和连恰都清楚,但蓝森不忍心驳了连恰的好意,于是他也笑着点了点头。
  他心里觉得必须感谢连恰,又不知道做些什么比较好,他把自己能做的蛋糕想了一圈,感觉那都不够。
  最后他福至心灵地想起来,某天连恰没来的时候,坐在吧台边上的女生们兴高采烈闲聊着的游乐园——新近扩建重开,有优惠,最重要的是那群女孩子似乎都很喜欢。
  蓝森不着痕迹地看了连恰一眼。
  这或许是个不错的方式。
  第二十五章
  “所以……”许芸芸把额前的卷发向上撩起,另一只手拿着个大卡子把刘海儿别在头顶,“……他约了你?”
  “嗯嗯嗯。”连恰抱着巨大的毛绒兔,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而你答应了。”用的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
  “是啊我答应啦……咦为什么你知道啊!”明明还根本没讲到后面,只讲了前面。
  “因为。”许芸芸往手心里倒了营养原液,对着镜子仔细一点点往脸上揉,“你如果没答应的话,就不会和我说这件事了,没必要啊。”
  “……是哦。”连恰无法反驳,有时候她真心实意觉得许芸芸比她还要了解她,“因为五一节放假嘛,我也没别的事情,择日不如撞日,就约了明天去了……中午一起吃饭,刚好下午就去玩。”
  许芸芸脚在地上一蹬,人跟着椅子往后一撤,仰起头看看坐在上铺床上的连恰:“你很开心?”
  “开心啊,为什么不开心?”连恰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满脸兴奋,“我好久都没去游乐园玩了,而且是蓝森先生问我去不去啊。”
  ——那个“而且”的部分真让人在意。许芸芸腹诽。
  “哎,对了,说到这个,他怎么突然约你呢?”许芸芸不经意地跟着问了一句。
  “我帮了蓝森先生一个忙。”连恰说,往前一扑,趴在了毛绒兔的肚子上,“蓝森先生说要谢谢我,所以就带我去玩了,刚好到五月中旬为止门票都是第二张半价!”
  “…………”
  连恰抿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真的很开心啊,不单单是因为去游乐园啦……我之前一直都不敢想,蓝森先生有没有把我当朋友……现在应该是了吧?”
  说着,揪着毛绒兔的长耳朵,傻兮兮地乐起来。
  ——不,我觉得他没有把你当朋友,可是你们两个好像一个比一个傻。
  许芸芸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句话按在肚子里。
  另一边,连恰却托着腮,忽然感慨起来:“我很难和人交朋友的,芸芸,你知道的吧。”
  “是啊,六年来就我一个,六年之前连我都没有。”
  “诶嘿嘿……”讪讪地埋下了头,“因为,朋友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做的啊。我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交朋友那么容易……但是但是……没办法,我靠直觉嘛,直觉不合的人是无法做朋友的,靠近都不想靠近啊,合的人又那么少。”
  “本来就是这样的,哪有那么多朋友。”许芸芸翘着脚,耸了耸肩。
  “……虽然我没办法和你说为什么。”被压得闷闷的声音传来,“但是,蓝森先生真的是很好的人,不是那么泛泛的好人,是我真的觉得他很好,货真价实的,真心实意的,很好很好的人。我把他当我的朋友,希望能好好珍惜他,但是我其实……没太敢指望过他能把我也当朋友,因为我知道做朋友有多不容易,所以……我觉得我很幸运啊。”
  连恰探出头来看许芸芸,头发被蹭得有点乱,脸颊微红,眼睛弯弯的,像是落了一捧星星进去一样。
  “别的我不知道——”许芸芸拖着调子,慢条斯理,爬上了两架床中间的梯子,伸手去捏连恰的脸,“——但我知道恰恰要被拐走啦!”
  “呜哇哪有……”
  “有!”许芸芸两只手一起上,捏着连恰脸颊上软乎乎的肉,“我宝贝了六年的小天使,被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拱走啦!我吃醋!”
  “没有啦,哈哈哈哈哈——不一样,不一样啦!芸芸是芸芸,蓝森先生是蓝森先生……噗哈哈哈哈……别挠我别挠我啦!我怕痒啦!”
  两个女孩嘻嘻哈哈地闹腾了好一阵子,直到连恰抓着毛绒兔猛拍许芸芸,才告一段落。
  第二天上午将近十一点,在蓝色森林里碰了面的两个人,同时“啊”了一声。
  只不过连恰是真的说出声了,蓝森只是用他的表情很诚实地表达了惊讶。
  连恰“啊”的一声,是因为蓝森竟然在脑袋上戴了一顶棒球帽——这种装扮让蓝森先生看起来不那么蓝森先生了,更接近于蓝森少年,比曾经的连帽衫扮相看着还要小。
  蓝森惊讶的是,连恰竟然把头发扎起来了。
  连恰一直都留着半长不短的及肩发,平常都是披散着头发,只在脑袋一侧别个小发卡当做装饰——四叶草,粉樱花或是泰迪熊——但这次却把头发扎到了脑后,因为头发还不够长,脖子后面剩着一圈小碎发扎不起来,辫子也小小的,翘在脑后一晃一晃。
  “蓝森先生,为什么现在就戴帽子呀?”毕竟他们是说好先吃饭再去游乐园的,在屋子里还戴着帽子有点奇怪。
  [这样看起来奇怪吗?]
  “帽子?不会啊,这么看可年轻了,运动少年的感觉。”连恰实话实说地称赞。
  蓝森露出了放心的表情,摘下棒球帽放到一边,像之前的许多次一样去处理早就洗净切好的食材。
  “……”
  连恰愣愣地眨了眨眼睛,没弄清楚蓝森戴上帽子是不是就是为了让她看看而已。
  或者说,感觉更像是……审核一样?
  她抬手摸摸后脑的辫子,后知后觉地心虚起来:“蓝森先生,那我把头发扎起来怎么样?看着会奇怪吗……我好久没有留过长发了。”
  蓝森的动作一顿,简单地摇了摇头。
  连恰无师自通地看懂了蓝森的意思:“不奇怪就好啦,我觉得去玩的话头发梳起来方便点,而且有点热了。”
  她发现她解读蓝森肢体语言的能力似乎有所增强,这让她觉得十分开心,就像是某种他们关系亲近的证明一样。
  蓝森在做饭,连恰不想吵他,何况也确实没什么事,她往前趴在吧台上——她好像开始习惯吧台的位置了,因为和蓝森说话方便——在微博随便刷着玩儿。
  然后就想起有段时间没刷蓝森的微博了,从关注列表里找到蓝色森林点了进去。
  蓝森的微博一如既往的充满各类活动宣传、转发抽奖与烘焙心得,一丝不苟,完全是个合格的甜点店微博,不过近期更新不多。
  如果不算上被新浪暴露的“他最近赞过的微博”那一条。
  新浪光明正大地出卖了那条被蓝森点赞的游乐园扩建后游玩攻略。
  “呜哦……”
  听到背后传来的声音,蓝森疑惑地回过头去,却发现连恰正把自己整个儿埋在桌面上。
  “?”
  他关了火,擦了擦手,走过去,想问问连恰怎么了,苦于对方看不见自己,只好试着伸出手,很轻地戳戳连恰的头发。
  “哇!”
  连恰一下子就抬起了头,吓得他急忙挪开手指,生怕戳到对方脸上。
  但对上女孩那双棕色的眼睛时,他又觉得他似乎没什么话可以说了。
  “……可以吃饭了?”连恰眨巴眨巴眼睛,呆呆地问。
  蓝森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
  吃完饭,歇着待了一会儿消化一下,蓝森开着车带着连恰去了扩建后的游乐园。
  游乐园的距离有点远,建在市郊,一路过去距离长得连恰差点打哈欠,但因为坐在副驾驶座,存有一种责任心,就时不时和蓝森说说话打消睡意。
  在开车的蓝森完全不能做出任何回应,他就很安静地听着,车后视镜上挂着个小铃铛,每次急刹车和起步的时候都会晃晃,响得清脆,显得不那么单调。
  等到了游乐园门外的停车场,停好车,连恰拉开车门跳下地,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终于到啦——”
  “我好久都没来过游乐园了呢,好像只有小时候来玩,长大了就没时间了。”连恰说着,已经背着包,蹦蹦哒哒地往门口跑,“蓝森先生,我看见卖票的地方了,那边那边!”
  蓝森锁好车,跟上去,觉得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你喜欢?”
  “喜欢啊,游乐园是个好地方。蓝森先生呢?”
  “我不知道。”蓝森诚实地回答。
  “咦……不知道?”
  “我没来过。”小的时候他对游乐园不感兴趣,等稍微大一点了,他又刻意避免自己去人多的地方,一来二去的,如果不是因为连恰,蓝森觉得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踏进游乐园的大门。
  “……”连恰张了张嘴,想想,把即将脱口而出的那堆安慰咽回去,“那第一次来的话,我去给你买个东西吧!很合气氛的,来游乐园的很多人都会买!”
  蓝森完全不知道连恰在说什么,但他从善如流地点了点头。
  “那我先去那边买一个。”连恰指了指游乐园外的精品店,“蓝森先生,你可以先去买票吗?要是你买好了我还没出来,你来那里找我就好。”
  蓝森点了一下头,看着连恰小步小步哒哒哒地跑进店里,这才转身去排售票窗口的队。
  他排着队的时候觉得人很多,庆幸自己个子高,又有点庆幸连恰没跟着来——这实在是太挤了,而且旁边还有个小孩不知原因地哭闹不停,相当吵。
  因为人多,队伍挪动得相当慢,蓝森最开始担心等连恰过来了票还没买到,可是直到他把第二张半价的两张票拿到手里,也没看见连恰的影子。
  他记着连恰和他说过,还没出来的话就去精品店里找她,于是他把票放进兜里,快步往精品店的方向走。
  推开门进去的时候,蓝森环视了一圈,愣住了。
  他没在店里看到连恰。
  第二十六章
  精品店里面积不小,但是格局简单,只是正中间摆了个圆形的毛绒玩具台,绕着玩具台是一圈一圈的纪念品柜架。
  蓝森进门扫了一圈没看到连恰,他又穿过几排架子,来回仔细扫视,想着也许连恰在哪个柜子后面被遮住了。
  把整间店都绕了一遍,还是没看到连恰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