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我的娘家人
作者:童轩      更新:2024-05-27 12:47      字数:2144
  陆未看到了刘一明的样子,但是她没有重点去关注。
  因为自己与他之间的情份也仅止于此,她感谢刘一明曾经自己的照顾,同时也对他对待命运的态度无奈。
  一个男人,孝当然是好的,但如果为了愚孝,连是非也不分了,还要受其害,那真的没什么可原谅的。
  相对于他,李云平顶着不忠不孝的名义造反,更让陆未钦佩。
  刘一明一时想不开没有关系,时间久了总是会想明白的,而陆未也记得自己曾经对他说过的话,只是现在她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
  最关键是自己也不是合适的媒婆,这段时间都用来忙别的事了,也没有特别留心。
  等大婚以后,就托人去把这事办了吧,也让刘一明彻底安顿下来,了却他的心愿。
  她一直都是很果断人,从一开始对刘一明就没有别的心思,现在也是,所以并未觉得有什么对不起的他的地方,自然也不必刻意地给他解释什么。
  倒是里长,老杜头他们,知道陆未和李翼的真实身份后,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脸上也露出开心的笑。
  刘书喜还不停追着陆未问,是不是可以让他见见云平王。
  “你之前不是见过了吗?还故意气他,现在再见他,我可不敢保证他不打你。”陆未吓他。
  但是这小子根本就不怕吓,只缠着他说:“你也说了我是故意气他的,其实我就是忌妒,凭什么他就可以得到你的青睐,我就不能……。”
  “臭小子,你再胡说一个试试?”里长没等他说完,就起身拽住他,打了起来。
  刘书喜就笑着跑开,一边还转头继续央求陆未。
  陆未便笑着说:“大婚当天,你们都会在的,到时候自然见得到了,你急什么?”
  本来她只是回刘书喜,没想此话一出,里长他们“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倒是把陆未看愣了,问他们:“怎么了这是?”
  这次是老杜头先说话:“谢谢王妃厚待,不是我们不识抬举,实在是穷山沟里来的,怕去了给王妃丢脸。”
  里长也说:“是啊,我们此等贱民,急匆匆的来,连一件合适的礼品也没带,连身上的衣物也都上不了台面,怎么能去王府呢?”
  刘一明还是不说话,只是又往角落里缩了缩。
  他比谁都害怕见李云平,怕那个冷冽的眼神,更怕那种无法相比的落差。
  以前他是李翼的时候,刘一明还想,他只是一个富家公子,家里有点钱而已,如果是对陆未不好,他无论如何都会出手再把她抢回来。
  可是现在他真成了王爷,而且是那样霸气十足,威镇四方的王爷,他连朝廷都敢反,就算是将来有一天对陆未不好,自己有什么能力把她抢出来?
  刘一明甚至都不敢去王府,他怕自己看到这一切。
  如果李云平对陆未不好,他会心如刀绞,可如果他们很好,刘一明又觉得自己心里更加沉重。
  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陆未担心,还是嫉妒她了。
  刘一明往墙角缩了再缩,里长和老杜头的话,他当然也听到了,直到这时,才开口:“未未,我能不去吗?”
  陆未的目光就落在他身上。
  刘一明感觉自己背上的汗都直往下流:“我出来时,我娘身体就不好,所以我明早要赶回去照顾她。”
  刘一明撒了谎,陆未也听出来了,但是她没有拆穿他,也没有强人所难。
  当即点头说:“那好吧,既然是刘婆婆染病,还是照顾她重要。”
  当着他们的面,陆未还让宛童安排一辆马车,明日送刘一明回刘村去。
  宛童最乐意干的就是这事,很爽快地答应了,恨不得这会儿就去找辆车把人拉走。
  他最烦的就是刘一明这号人,明明什么都不是,偏偏心比天高,他看陆未的眼神,别说是李云平受不了,就是宛童看了都想踹他两脚。
  什么人啊,敢跟我们家王爷抢媳妇儿,可能是觉得自己的脑袋长的太结实了,想挑战一下他手上的利剑。
  刘一明要回,陆未没拦着,但是对于里长他们,陆未却再三挽留:“我虽说是嫁去了云平王府,可是还是孤身一人呢,连个娘家人都没有。
  把你们请来就是要给我壮胆的,你们倒好,一个都不肯去,这不是让我没面子吗?
  要是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是哪儿跳出来的野丫头呢,连个背影都没有,还不得让人笑话?”
  陆未讲的情真意切,到最后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别说是里长老杜头儿了,就连刘一明都有些后悔先前不应该轻易说回去。
  刘书喜更是过去拽住她说:“好了好了,又没说真的不去,我们刘村也就出了你这么一个像姐姐的人,这会儿出嫁了,还不得送送?
  不过我跟你说啊,我可是从来不主动跟人攀关系的,这次算你走运,做了我姐姐,那以后在这兴平城里,你可得罩住我啊!”
  陆未看他,再去看里长他们,也都有松动,当下就破涕为笑:“放心吧,你就算是不喊我姐,咱们刘村的人出来,我能照顾的也一定会尽全力。”
  几个人说说笑笑,再无嫌隙,此事也定了下来。
  至晚间,陆未在客栈里大摆宴席,先款待了里长他们,又命人给他们赶紧了明日要穿的衣服。
  里长的眼眶都红了,虽说是做刘村的里长很多年了,可因为村中穷,他家里更穷,都不记得自己多少年没穿过新的衣服了,身上的那件都被补丁补的看不到原貌。
  现在换了一身崭新的长衫,又有鞋子,被太阳晒的黝黑的皮肤也成了黑红色的,激动的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刘书喜倒是很自然,毕竟之前都是在城里的舅舅家生活,新衣服每年还是会添一套的,所以并没有多大好奇。
  他密切关注的是,什么时候可以看到李云平,到现在为止,他还记得那个时候陆未拿给他看放水文书的事。
  那文书的字,写的刚劲有力,笔走游龙,让刘书喜很是喜欢,只是自己的腕力不够,到现在都写不出一手好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