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
作者:
曹家大小姐 更新:2024-05-22 23:25 字数:3915
他只需要做上一份酱牛肉,再蒸上一条海鱼,配上一瓶白酒,盯着他的人就会坐下来,推杯换盏的喝得不省人事。
放了霉菌的粮食被他处理干净,做成酸辣口味的泡饭,一点霉味都吃不出来,只会觉得酸辣口味的好吃开胃。
那些死了多天的海产品只简单清洗,加入干辣椒等凉拌,有毒的便做得精美细致,香味能诱惑得很恨不得伸手抓着吃。那股子死了许久的味道被掩盖住,再一份份的端上桌。那些劫匪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吃的时候还在夸他做得好吃。
许勺只是微微一笑,借口需要去清理厨房,便重新溜回厨房,钻到烟道里。
如他计划的那样,很快,那些人就开始捂着肚子叫疼了,有人吃得少,拿着木仓开始到处找他,但他躲在烟道里,找到死都没找到。
有毒的海鲜和死了许久的海鲜配上烈酒以及发霉的粮食,哪怕对方是一头大象,吃了这些也得口吐白沫乖乖的翻白眼。
一直到后半晌,藏在烟道的他才悄悄的钻出来,走廊到处都是瘫倒的死尸,哪怕是没死的,到那会也没什么人气了。
他把钥匙什么的找到,将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全放出来,然后他就成了英雄。
船上有一行外国人,那群劫匪倒是没对这伙外国人做什么,只是关了几天,每天只让送一点吃的。
那伙外国人找到了许勺,郑重的向他表示感谢,并邀请他到达鹰国后去他们家做客。
那时候的许勺只应下这个邀请,然后跟着一队海城富商。
那群富商里也有到廖家酒楼吃过饭的,认出他来,再加上他的救命之恩,大家对他态度都很恭敬。
到鹰国后他便随着富商们去了华夏人聚居的地方,然后兑换金条换了钱,盘下一个店面,做起了餐馆生意。
但那时候的华夏人在鹰国不受待见,被视为低贱的人群,他开的餐馆也三天两头的需要接待一些不付钱的年轻人,如果不接待,那餐馆就开不下去。
许勺年轻气盛,忍过几次之后就忍不了了,和对方打起来之后差点被弄死。
还是那会他们这个地方领头人过来拦下,对方当场说过三天就会要他的命。再之后那领头人带着他去寻求庇护,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他动手打人了,那就算是大事,对鹰国人来说是挑衅,他们自诩比华夏人高等,容不下这种挑衅。
但对方说三天后要他的性命,这里面的意思就是给你三天的机会,这三天你要么逃出去,要么就是找到能抱保住你性命的人,若是这两种做到了任何一种,那这命就保住了。
领头人在这生活了几十年,跟他说清楚这些,便带着他求到鹰国的一个黑暗势力家族。
但巧就巧合在这,这黑暗势力家族人口众多,所有势力主要把握在三兄弟手里。老大管理军……火,老二管理各部分势力,老三则是四处云游,而这老三正是之前在船上向许勺道谢的外国人,人一看到他再把他遭遇的事情一说,许勺就成了这个家族的座上宾。
之前的性命危机自然解除了,不仅解除,连带着他们华夏人聚居的地方都成了这个家族庇护的范围。从那时候起,他们那一片的华夏人就不用再担心被欺负了,然后许勺也成了他们那一片备受尊重的对象。
就像廖清欢说的那样,许勺很机灵,或许是从小经历有关,也或许是廖家的教导。哪怕被大家捧着,他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姿态,和那三兄弟接触的时候,没有半分滑头,以非常真诚的姿态对待他们。
他做菜好吃,哪怕是外国人吃了他做的菜都会觉得好吃。
那三兄弟一开始是不敢吃他做的菜,在慢慢的接触中,三兄弟反而经常上他经营的餐馆吃饭。
再到后来,那位老大被暗算中了蛇毒,许勺当机立断找到解毒草喂给老大,从那之后,他就被这三兄弟接纳,成为了真正的朋友。
之后那老大将自己的女儿嫁给许勺,并在许勺的建议下开始由黑转白,依靠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财富,成立公司,开始做起了正经生意。
也正是因为许勺和这样的家族接触,所以早期他能安排人回国,自己却没办法回来。他的身份敏感,国内并不允许他回来。这次回来也是因为他带着背后的投资团队,再加上家族确实转白了,国内政策放宽,他才能够回来。
如果他早知道师父回来了,早几年他就会通过换身份的方式回国,这点他们家还是能做到的。
甚至他也不会那么近乡情怯,更不会做这么多年的心理建设再过来。
因为许勺一直认为,自己被一桌饭菜卖进廖家酒楼,就已经是廖家人了。
再后来师父收他当徒弟,他的家人就是师父。
他不敢回来,是怕面对没有师父的廖家酒楼,更怕面对师父的坟冢。
哪怕师父是他看着入土的,可那一幕还是像噩梦一样缠绕着他。
他会头也不回的踏上船,最重要的原因是,这里没有了让他留恋的人,他除了逃离,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躲开噩梦。
但现在,师父就坐在他面前,许勺一方面感觉不可思议,一方面心又重重的落地,这是他的师父,在他满身沧桑,皱纹满面的时候对方还和当年一样。
他甚至没有半分不适应感,仿佛他的师父,就该是这样的,她就该永不老去。
廖清欢听了许勺说的,虽然他语气平淡,但劫匪,船,要他性命等等,在当时绝对就是惊心动魄的。
不仅她听了震惊,林碗他们几个也跟听书一样。
许勺淡然一笑,“都过去了,外面那是我的小儿子还有孙子,小儿子叫许盐,小孙子叫许糖。”
林碗将张大的嘴巴合上,看着许勺的表情一言难尽。
“你这取名的水平和师父还真是有得一拼。”
许勺挺骄傲的一抬下巴,“比不上师父,还是师父厉害。”
廖清欢抿起唇,正要说话的时候门被人推开,陆长缨站在门口,一手拎着一个孩子。
小丸子满身面粉,许糖满身番茄酱。
“小丸子说要给他做炸鸡,然后打起来了。”
陆长缨表情平淡,甚至有点无奈。
廖清欢赶紧站起来走过去,许勺也跟上。
“这位是?”
许勺不认识陆长缨,但又觉得对方眼熟。
“这是咱们师丈,咱师父结婚了,这是她女儿,叫小丸子。”
林碗在一旁开心的介绍,还想伸手摸小丸子的脑袋,被她躲开了。
许勺看了看陆长缨,又看看师父,再度惊愕开口。
“师父的年纪和师丈的年纪?”
虽然师父是一睁眼就到了这个年代,但师父到现在,比他还大上几岁呢!这师丈看着三十左右,那师父岂不是比师丈大几十岁?
这也太……
作者有话要说:许勺:太老牛吃嫩草了……
廖清欢:?你一向这么勇敢的吗?
这两天字数会少一些,公司做活动,实在是太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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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自己这自己这几个徒弟都什么德行廖清欢清楚得很, 做他们师父这么多年,别人不清楚,廖清欢还不知道吗?只许勺这个眼神, 廖清欢便明白了。
没等廖清欢开口, 吕锅在旁边把许勺拉过去, 嘀嘀咕咕的跟人说话。
廖清欢翻了个大白眼,然后低头温柔注视着许糖, 这金发碧眼的,还真漂亮。
“小丸子,怎么做成这样啊?”
她转向小丸子,脸色一沉。
小丸子哼唧一声, 指着许糖, “他说我做炸鸡做错了, 我俩就打起来了。我这做法可是妈妈教我的,不可能会出错。”
许糖也哼了一声,“你就是错了, 我从小吃炸鸡长大的, 炸鸡怎么做的我最清楚了。”
“你做得不对,我妈妈做的才是最正确的,我妈妈做的好吃。”
被拎着的小丸子一插腰,瞪着许糖一脸的不服气。
许糖还不服气呢,他是老外,炸鸡本来就是他们老外先吃的,他做的怎么可能是不对的呢?
眼瞅着两个小家伙都要吵起来了,廖清欢咳了一声,俩小家伙都看着她。
小丸子委委屈屈的,“妈妈, 咱们做的才是对的是不是?他那样做的才不会好吃呢!”
在她心里妈妈是最厉害的,不可能会做错。
“小丸子,妈妈以前和你说过的,做法无对错,个人习惯不同各地饮食不同,一道菜的做法很可能会衍生出七□□十种,无论是哪一种,都不能说对方是错误的。更何况,你没有吃过他做的,怎么能说他做的不好吃呢?”
许糖鼻子一翘,就是就是,他跟爷爷学过做菜的,做得可好吃了,爸爸妈妈他们都很喜欢吃。
小丸子也想了起来,妈妈确实跟她说过这种话,只是她不记得了。
可许糖这鼻子翘起来的模样实在是太烦了,本来她还觉得对方长得像洋娃娃很喜欢的,但现在她就觉得对方讨厌。
“我是没吃过他做的,但他也非说我那样做不好吃啊,不然我才不会跟他打架呢。”
还不是因为许糖一个劲的说她做得不对,这样才吵起来的。
廖清欢扫了眼许糖,小屁孩眼睛咕噜噜的转,显然是有这么回事。
“那这样,你们俩都做一份炸鸡,我和吕爷爷他们给你们做评委,尝尝味道怎么样行不行?”
话音刚落,和许勺聊完的吕锅附和着点头。
“这样可以,我们尝尝你们做的味道,再点评一下谁做的好吃。”
许勺那眼睛就直往陆长缨身上杵,估计也没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就一个劲的点头。
“可以可以,就这样了。”
俩小家伙想了想,都觉得这样不错。
于是这小朋友间因为炸鸡引发的比拼正式拉开了序幕。
许勺连自己小孙子都不管了,就黏在廖清欢身边,“师父,那真是陆,陆陆少帅啊。”
他们都知道师父的未婚夫是陆少帅来着。
“是的。”廖清欢眼神落在连个小家伙身上,回答得漫不经心。
陆长缨搬了两个小桌子,上面放着案板给俩小家伙用,不然他们的身高都不够。
“啧,还真是奇了怪了,你们俩怎么都过来了?”
许勺觉得这事玄乎,这奇奇怪怪的俩人都到了四十年后,虽说也没啥事,但保不齐里面有点什么问题。
他有个朋友是港城的,是一位大师,奇奇怪怪的事跟他说过很多。当年在国外的时候他找那朋友算过师父的事,那朋友拿到师父的生辰八字,皱着眉头算了半天,最后告诉他算不出来,只说师父命贵,不会早死。
那会他还觉得这朋友估计也没啥水平,全是糊弄人的玩意。师父是他看着入土的,还不会早死呢。
现在再想,对方还真是真材实料,这要不是命贵,能死了又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