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作者:柳下挥      更新:2024-05-14 04:34      字数:4537
  外面响起热闹的脚步声,还有男人女人喧哗嘻闹的说话声音。
  一个举着导游旗的女人带着一队客人进来,那些客人正满脸雀跃的拿着相机手机对着格格府的各处景点狂拍。
  为了避免受到客人的打扰,这间主屋的房门是关住的。外面还有一名摄影助理在外面守着,避免别人闯进来扰乱了拍摄。
  但是,通过敞开的窗户,他们还是能够看到这间屋子里正在进行的事情。
  有不少人围了过来,对着这边指指点点。还有人举着相机对着屋子里拍。
  好在陈思璇工作经验丰富,心无旁骛的扮演自己的角色。丝毫不为外界所扰。
  人群中,一个戴着眼镜面相普通的男孩子掏出纸巾,温柔体贴的为身边的女朋友擦拭着额头的汗珠。
  女孩子胖乎乎的,不漂亮,但是很可爱。她脸色红润,正指着里面的拍摄唧唧碴碴地说着什么。一脸幸福的模样。
  在人群中,他们是普通的。可是,在他们彼此心中,对方无疑是最好的。
  突然间,秦洛的心就被这对年轻情侣所感动。
  爱情不需要惊天动地,冬天里的一杯热茶生病时的一个心疼眼神累了时的按摩热了时温柔的为她擦掉汗珠----很微小,但是很迷人。
  “我想到缺少什么了。”秦洛一脸惊喜地说道。
  “缺少什么?”厉倾城问道。
  “缺少一个男人。”
  “男人?化妆品是卖给女人的,让男人进来做什么?你确定不会影响美感?”厉倾城疑惑的问道。
  “不会。相信我。如果这个广告成功,我们的产品不仅仅可以卖给女人。还能够让很多男人主动掏钱买给自己的女人。”秦洛满脸自信的说道。
  善于思考的人,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他对自己的创意有信心。
  “什么样的男人?加一个男人进来做什么?他要在画面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厉倾城对广告策划这一块还是比较了解的,问的问题就比较专业。
  “画眉。让他给女主角画眉。”秦洛说道。
  “画眉?”厉倾城一愣。都什么年代了,情侣间还流行玩这个?
  “是的。”秦洛点头。“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夫妻之间能够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特别是那些成功男女,更是处于长久的分居状态。做为一个女人,你有没有渴望过清晨起床时,自己心爱的男人睡在旁边?你有没有渴望过,在你梳妆打扮时,你心爱的男人接过眉笔,认认真真的为你画眉?”
  厉倾城砰然心动,但是嘴上却骂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有心爱的男人。”
  “你一定会期待的。所有的女人都会期待。无论她的身份是高还是底职业是贵还是贱,她都会期待。对,我们就找个男人来给她画眉。”
  厉倾城是个识货之人,她明白秦洛的这个创意会带来什么样的效果和影响力。
  这一次,她直接走过去喊停了金德瑞,把秦洛的创意给他详细的讲解了一遍。
  没想到,这一次金德瑞没有反对,反而一脸狂喜。一改刚才的低迷,情绪高涨的说道:“太好了。这个创意太好了。我能预感,我们要大红大火。”
  “金导,你觉得什么样的男人才好?娱乐圈里有哪个男星的形象比较适合?”厉倾城笑着问道。
  金德瑞认真的想了想,说道:“并不是每个男星都适合古装的。古天鸣倒是很适合,可是他最近接拍了一个新戏。要在新加坡取景。我们很难把他请回来。林栋也适合----不过他最近的档期也满了。据说他的工作已经排到了两年后。”
  厉倾城说道:“找个近一些的。立即能够请来的。我们没有太长的时间等待。”
  “不好找。”金德瑞说道。
  突然,金德瑞抚掌大笑,说道:“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啊?我们眼前不就有一个吗?”
  “眼前?”厉倾城转过脸看着秦洛,说道:“你说的是他?”
  “是啊。你见过有比他穿长袍更有气质的人吗?”金德瑞问道。
  “这---”厉倾城不得不承认。秦洛的身上,有一股很浓厚的古风气息。或许,这和他出身中医世家,并且一直和药草打交道有关系。
  有的男人很帅,但是一旦穿上长袍,就会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而秦洛就不同了。他的形象气质就是这样的风格,像是和长袍融合成一体。
  给人的印象就是,他天生就应该穿这样的衣服。
  这也是别人对他的穿着觉得奇怪,却从来没有人觉得难看的原因。
  “可是,他的长相----”厉倾城犹豫着。秦洛的长相清秀,也算是一个小帅哥。可是和那些光彩照人的偶像派明星比,实在相差甚远。
  “有几个女人的老公长得跟明星似的?大多数都是普通人。他这样的长相,更能够让人有代入感。”金德瑞反驳着说道。
  这个刚才还对秦洛抱有极深怨念的家伙,转眼间,就对他推崇至极,把他夸得跟一朵花似的。
  当然。这话听在秦洛耳朵里就有些不舒服了。
  我的长相怎么了?难道我的脸不帅吗?
  你才让人有代入感呢。你全家都给人代入感。
  厉倾城显然被金德瑞说服了,她对着秦洛勾了勾手指头,说道:“小弟弟。过来。”
  “我觉得我不适合。你们再另外找专业人士来配合拍摄吧。”秦洛拒绝着说道。
  “我觉得你很适合。”厉倾城很肯定地说道。
  “我真的不适合。”
  “适合。”
  “不适合。”
  “如果你不答应的话,信不信我把你偷看我洗澡的事儿告诉那个小富婆?”
  “威胁我是没用的。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告诉她对我没有任何影响。”
  “你不想看我穿女王装了?”
  “这――”秦洛犹豫了好一阵子,才咬牙切齿地说道:“我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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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可能没办法更新,请朋友们勿等!
  第一一七章、妖精!妖精!(第一更!)
  既然决定了由秦洛出演男一号,那么,拍摄计划就不得不再另行修改。
  测量过秦洛的身高后,金德瑞的一名摄影助理赶回去帮秦洛取适合他穿的服装和假发头具。
  金德瑞继续帮陈思璇拍照,至少要先把这组女王系列给完成。
  “我还是觉得我不适合。”秦洛苦着脸对站在身边的厉倾城说道。
  “为什么不适合?”
  “那样的话,我不是出名了吗?”
  “出名了又怎么样?那不更好吗?”厉倾城反问道。
  “别人会骂我。”秦洛一脸委屈。
  “谁骂你?为什么骂你?”厉倾城怒了。一幅要挽起袖子和人干架的架势。
  这女人,彪悍起来的时候还真是让人发怵。跟架坦克似的,就没有她轰不平的碉堡爬不过去的坡,什么事都能够干的出来。
  “我是个医生。还是个中医。我要是给你的产品做代言----”
  厉倾城撇撇嘴,说道:“纠正你一个错误。那产品是你的。不是我的,我占了几成股份?”
  “至少外面的人都以为是你的。”
  “是啊。哪有我这种傻女人啊?我就抱着这份荣誉站在台前傻笑,实惠的东西都落进你口袋了。”厉倾城笑骂着说道。
  秦洛笑笑,也没有接她的话,说道:“你想啊。我是一名医生,才刚刚有些名气就跑去给人做产品代言。那些媒体啊观众啊肯定以为我是个骗子。就是出来捞钱卖狗皮膏药的。”
  华夏国的国情就是如此。有很多人的心胸狭隘到了一种极端可悲的程度。
  好像在一些人的眼里,那些写书的,就活该是要饿死的。你要是不能像曹雪芹那样不把自己饿死,你就不是个好作家。你就写不出好作品。那些搞科学研究或者医药研究的,更是要一心埋头在自己的研究中才行。
  出来代言做广告?等着被人丢臭鞋吧。
  秦洛是名中医,事业现在正处于高速发展的上升期。而且,因为他的太乙神针传人身份曝光的原因,他现在正是医药行业报纸或者杂志内风头最劲的人物。
  现在,有无数的报纸和杂志就直接以他身穿长袍的照片做封面。
  他是乖乖的做学问研究也好,是去给人治病也好,和人比试医术也好-----反正就是不能代言做广告。
  归根到底,是华夏国缺少了公正公开的监督机构。明星们为了钱什么广告都敢接,公众一再的上当受骗,已经对整个明星代言机制失去了信心。
  厉倾城想了想,也清楚秦洛心中的考虑。对于这样的事情,她也无能为力。公众对明星代言缺乏了信心,这也不是她一个人能够挽回的。
  “我明白了。”厉倾城点头说道。“不勉强你。如果你真的不想拍的话,我可以等其它明星的档期或者再物色合适的人选。今天拍完女王系列后,我们就可以回去。”
  厉倾城正色看着秦洛,说道:“但是,我个人给你的建议是,你应该坚持自己的路。别人不敢走的,你要走。别人不相信的,你要让他们相信。现在公众对明星代言的产品并不盲目追捧,甚至有一定程度的排斥。这是不正常的。”
  “你应该用自己的行动,用自己代言的产品来坚立大家的信心。如果这产品是一些垃圾产品的话,即便你不拒绝,我也会帮你推了。但是,我对金蛹养肌粉和养肌水有信心。而且,我担心产品会有副作用,这几天就一直在使用样品----这产品是你自己的。你难道没有信心?”
  “我自然是有信心的。”秦洛笑着点头。如果不是对产品有信心,他也不会愿意把这种产品拿出来,并且同意推广上市。
  那样的话,他爷爷非要打断他的腿不可。
  再说,如果不是预期到这种产品上市后的火爆,他也不会和厉倾城签署那么苛刻的股份分成合同啊。
  他是那么吝啬的男人吗?不是。
  “秦洛,你知道你为什么讨人喜欢吗?”厉倾城看着秦洛说道。
  “没有吧。我哪有讨人喜欢了?”秦洛羞涩地说道。心里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他妈虚伪了。
  “你长的不帅。身高不够高。体型也不够好----”
  “哎,这话我就不认同了。我的身高是不够高,体型也不算好。可是,我怎么就不帅了?”
  “你是不帅。至少,不符合我的审美观。你不够有品味,不够成熟,没有唏嘘的胡子和深邃的眼神,你的肤色太白,有时候还不够强势----可是,你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女人愿意围绕在你身边吗?”
  “不知道。”秦洛闷闷地说道。本来人家的心情好好的,非要把人打击的一文不值。太可恨了。
  “因为你是秦洛。与众不同的秦洛。”厉倾城完全忽略了秦洛表现出来的不满。“你是一个很另类的人,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你涉世末深,却精于算计。你对朋友天真,却对敌人假天真。你不认同人们固定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甚至一直在致力于颠覆----你觉得,这种一直存在的不见得就是合理的。就像大家都觉得早餐必须要吃米粥才行,你却端着碗面过来,说其实吃面也不错----这和那些哗众取巧的人不同。而是更高程度的变通。”
  厉倾城看着目瞪口呆满脸呆滞地看着她的秦洛,妩媚一笑,说道:“这才是你的魅力之所在。别人想说不会说的,你敢说出来。别人想做不敢做的,你能做出来。你会让一些人讨厌甚至仇恨,但是,更多的人愿意追逐和崇拜你。像是偶像一样的崇拜。你那些学生的表现,不就证明了这一点吗?”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你?为什么你的每节课都会有那么多人到场旁听?以前都是中医院的学生去西医院听课,自从你来了之后,西医院的学生都跑到中医院去听你讲课。这是以前不可想象的事情。为什么在你被院系解雇后,你的学生能够勇敢的站出来找学校要人?以前也不是没有被解雇的老师。别人为什么没有这样的待遇?为什么学校现在穿长袍的学生越来越多?甚至在学校出现了一股穿长袍的潮流?”
  “以后,随着你的名声越来越大,认识你的人越来越多。追随你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个时候,你就是全民的偶像。你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别人的关注和模仿。那个时候你要怎么办?”
  “在这个信仰流失的年代,你不需要人云亦云,更不能随波逐流。你要带给他们一种健康的、积极的价值观。而不是像现在这般,任他们像一群无头苍蝇似的乱窜。”
  “你只需要做好自己,做好秦洛就行了。”厉倾城说道。
  等到她的话结束好几分钟了,秦洛还一脸呆滞地看着她时,她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有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