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养了个状元郎 第134节
作者:
桃柒拾玖 更新:2024-05-17 03:18 字数:4343
“所以你叫安安吗?”沈青瑞笑了笑,“但是我还是想叫你二两。”
虽说他实际只花了他一两银子,但剩下那一两是他讲价讲下来的,是他的功劳,不能算在他身上,所以他应该叫二两。
对于沈青瑞这样的碎碎念,二两并没有给出反应,但沈青瑞的目的也不是这个,他想起乔月白日里说的,二两有可能是被拍花子给拐卖的。
“二两,你还记得你全名叫什么吗?或者说,你记不记得你的家人叫什么,又或者说,你记不记得你家住在那里,那个地方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建筑。”
二两的那件里衣穿在他身上是合身的,那就说明他即使是被拐卖,那拐卖的时间应该也不久。
他这个个头,应该也有十岁了,已经到了记事的年纪了。
沈青瑞一脸希冀地看着他,只是二两并未给到他想要的答案。
他思考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他想不起来任何关于家人的事情。他的记忆,只有被人多次辗转发买,以及那些恶心至极的人和事。
“啊,那好吧!”沈青瑞小脸一皱,但很快又振作起来,“好了你先喝点粥,我把这点儿字帖描完,明日还要去书院呢。”
沈青瑞盛了粥,将椅子让出来让二两坐着喝。二两太瘦了,他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十分宽大,怕他喝粥不方便,沈青瑞上手将袖子卷了卷,露出他纤瘦的手腕以及手腕处的那一抹鲜红的印记。
这个印记沈青瑞那会儿在给他洗澡的时候就看到了,似乎是个胎记。听他娘说他也有胎记,只不过长在屁股上他自己没见过。
但二两这个胎记好看,两边对称,看起来像只展翅飞翔的小鸟。
夜深了,沈青瑞摹完了字爬上床,二两紧随其后,在他旁边躺下,连带着整个人都蹭了过来。
“二两!”沈青瑞将他往旁边推了推,躲开了他缠上来的手,试图跟他好好说:“天气这么热,大晚上你抱着我睡会很难受的。”
但二两似乎并不领情,一双大眼睛怔怔的看着他,小嘴轻抿着,看起来有点儿委屈。
“不行。”沈青瑞严厉拒绝。
他明天还要去书院呢,要是晚上睡不好,白日里就极容易打瞌睡,夫子会生气的。
书院不比村里的私塾,可是交了不少束脩的,可不能白费了。
沈青瑞转了个身,打算不理他。想着晾他一会儿也就罢了。
今日大夫说,二两这不会说话的情况是以前受过什么刺激,而且他不记得先前的事情,很有可能是伤到了脑袋。
伤了脑袋这事儿,段时间是没法好了,但受刺激……
心病还须心药医,只要解开心结,想来二两就能和正常的孩子一样说话了。
可如今难就难在,他不知道让二两受刺激的点在哪里。
想着这事儿,沈青瑞就有些恹恹欲睡,身后许久没有传来响动了,他想着二两许是睡着了。
结果回头一看,那双明亮的大眼睛还圆睁着,动作还维持着方才抱他被他拒绝时的样子。也就是说,二两到现在,还在等着他的答复。
这样的坚持,让沈青瑞佩服的同事又有点头疼,可想着他到底算是个病人,他也只能缴械投降,“得得得,那你叫我一声哥哥,我就让你抱。”
他想用这种方法来引导二两开口说话,“快点,不然就不给抱。”
“只要你叫声哥哥,就一声。”
对于他的话,二两是能听懂的,也能给出反应,一双大眼睛看着他,但就是不愿意开口。
得,看来是没戏。
折腾了一天,沈青瑞也确实是累了,最终伸出了自己的胳膊,“真是怕了你了,先说好,就只能抱胳膊啊!”
迷迷糊糊间,沈青瑞又想起自己明日要去书院,便喃喃叮嘱道:“二两,我明日要去书院念书,你在家里呆着,要听嫂子的话。我中午就回来了,到时候给你带好吃的。”
二两方才睡饱了现在不困,只是抱着沈青瑞的胳膊玩他里衣的袖子,黑暗中,他的眼睛如同一块摸墨玉,熠熠生辉。
听到沈青瑞的话,他揪袖边的手微微一顿,便没了其他反应。
*
翌日,乔月送走了上学的沈家兄弟后,就一直在后院待着。
原本她是打算着今日带玫瑰她们认认地方的,但二两还没醒,沈青瑞现在走了,他要是醒了害怕闹起来那就不好了。
正好有一批纯露还没装瓶,她就坐在房里,一边忙这个,一边注意着对门的动静。
一会儿,乔月听到开门的声音,抬头去看,就见是二两起床了。
小孩儿已经穿好了衣服,昨日洗完澡没束的头发此时凌乱地像个鸡窝。
此时他手里拿着一张纸,正四处张望着。
那纸上的内容乔月知道,是沈青瑞早上写来叮嘱二两的,他怕昨晚的话二两没听进去,也怕二两今早醒来没看见熟人他害怕。
“醒了。”乔月放下手里的活,起身出去说:“洗漱的水在那边,你先去洗脸。你的牙具都在那边,会用吗?”
二两先是看了她一眼,随即有看向乔月手指的地方,见书桌上确实放着一套新的牙具。
他看了好久,才朝乔月点了点头。
见他这么乖巧,不哭也不闹,乔月便也不管他了,去厨房将已经有些凉了的粥热了下。
他出来的时候,二两已经洗好脸了,正在用牙具刷牙。
这牙具是乔月在萧记杂货店买的,不同于古代寻常人家普遍用的柳枝,而是更像现代牙刷的山羊毛牙具。
这种牙具因为工艺繁杂,所以价格也不便宜,一般寻常人家是用不起的。看二两那娴熟的手法,乔月愈发笃定,二两原来的家庭不普通。
因着有沈青瑞的嘱托,二两吃过早饭后,就乖乖去房间坐着,沈青瑞还留了任务给他,让二两在他中午回来之前抄完一篇三字经。
乔月看着书桌前认真写字的二两,也放下心去找玫瑰她们了。
经过昨日玫瑰的敲打,今日茉莉和丁香已经不再想着回家的事了。而且通过下午和玫瑰共事,她们发现,玫瑰虽然年岁和她们相仿,但阅历却比她们丰富的多。
都说大宅院里是非多,虽然昨日夫人说她不是什么豪门世家,但有钱的大户人家,其实都一个样儿。她们可不想进去后,不明不白就被人给害了。
是以,两人昨晚上一合计,一大早,两人就煮好了早饭,还烧好了热水,为得就是讨好玫瑰,让她多提点提点。再不济,教她们学学规矩也行。
所以,乔月到那边的时候,玫瑰正在教丁香和茉莉学规矩以及一些伺候人的礼数。
乔月知道古代礼数繁杂,但当玫瑰说到什么走路要低眉颔首,含胸垂肩时,乔月再也绷不住推门进去。
“夫人!”丁香和茉莉见是她,马上就学着刚才玫瑰教她们的礼仪,朝乔月福了福身子。
“见过夫人。”玫瑰也盈盈拜下。
相比起来,玫瑰的礼拘得要比二人都舒服顺眼的多,但对乔月来说,二者并无什么差别。
虽说到了某些时候,她不得不按着这些繁琐礼数去做,但至少在属于她的空间里,她不赞同,甚至不喜欢。
“以后这些礼,都不要再行了,你们也别再学了。”乔月说。
“可是奴婢们太过粗苯,让夫人觉得难受了。”丁香率先开口,显然是很好的把握住了做下人的精髓。
一口一个奴婢,什么错都往自己身上揽。
乔月几不可见的皱了皱眉,没想到就一晚上的时间,丁香就变成这样了,而且一旁的茉莉也一样,一脸的惶恐,可见玫瑰这个师父是有多称职。
乔月叹了口气,解释道:“不是粗不粗笨错不错的问题,是我确实不需要什么下人奴婢,我在买你们的时候就说过了,我招你们回去是做工的,不是当奴婢的。”
乔月也不多做解释,直接说:“你们收拾一下,我带你们去店里瞧瞧。”
三人昨日都好好洗漱过,今日穿着新买的衣服,倒是各个都精干。
在路上,乔月也给她们说了她开的是什么店,也说了她们今后的任务。
“店里缺人手,所以平时你们还需要和大花一样在店里帮忙迎接客人,若是碰上晚上加班,我也会按时间给你们加月例。”
乔月这话说的,可谓是诱惑满满。茉莉和丁香原本以为自己被买来就是做奴婢的命,谁成想居然不是,而且还给月例银子,高兴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夫人,你说的是真的吗,真的给月例银子?”丁香喜形于色,开心的不行。
“当然是真的。”乔月也跟着笑。
一行人里,就只有玫瑰笑得十分勉强,放在身侧的手抓着裙边,都快要扣出洞来了。
乔月自然没忽略掉她的小动作,她知道,玫瑰是因为她脸上的伤而自卑,但她甚至做下人的不能和主子讨价还价,所以才迟迟没有说话。
乔月仔细端详了下她脸上的疤,分辨不出是什么图案,浅青色的,若是有现代的化妆品,其实遮盖一下也看不出来什么的。
但问题就是她现在手边没有这些东西。古代的化妆品,遮瑕效果都很一般,脂粉涂得再厚,也很难把痕迹整个这改掉。
若是男子倒也罢了,可偏偏更玫瑰是女子,这个时代对女子的苛责,就注定玫瑰脸上的疤时刻都是引人注目的。
其实她也可以让玫瑰跟着自己,不去掺和店里的事儿,可乔月觉得,玫瑰像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她身上有很强的一种令人信服的气势,她不想浪费了。
看来还是得像个办法把她脸上的伤疤给遮一遮。
*
店里那边乔月提前给打过招呼,所以她们过去的时候,众人看到玫瑰脸上的伤,并没有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也不害怕,甚至连好奇都没有。
玫瑰也猜出来这只乔月提前给她们说了的,毕竟昨天去送钱的大花也是如此。
而且来得路上,乔月还特意给她买了个帷帽,就怕她被人看了不自在。
玫瑰看着眼前这些女孩子们美艳的面庞,说不自卑那是假的,可同样心里也暖呼呼的。
她满眼感激的看向乔月。
她何德何能,能遇到这么好的主子。时时刻刻都顾虑着她的感受。
“夫人,谢谢你。”玫瑰语气有些哽咽,感激地话堵在喉咙里,憋得她满眼的泪花乱转。
而另一边,丁香和茉莉两人已经被桃花面的阔气给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了。
她们都是从偏远的乡下来的,去过最好的脂粉店,也就是镇上那家张记脂粉店了。
不大的小店,里面有两三个小二。房子里面黑黢黢的,卖得都是些极普通的胭脂水粉,但因为价格太高,都不是他们能买得起的。
所以,在她的想象中,夫人所谓的脂粉店,上来跟那个也差不多。
可眼前这二层小楼,这擦的锃亮的柜台,这一个个笑颜如花的店小二。
这就是以后她们要过的日子?
这哪里是夫人说的苦命的打工人啊,这对她们来说,简直就是天堂啊!
此时店里人不算多,乔月就先让香草带着她们去熟悉熟悉情况,等会儿成衣店的人要来给她们量尺寸做制服。
“你先带他们先了解一下,若是时间来得及,再给她们做个护肤。”乔月说。
香草这几日在跟着乔月做护肤,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个练手的,还是三个,开心的不行,麻溜儿的答应下来,“好的东家,保证完成任务。”